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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海区建立督学学习调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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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更好地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镇海区新制订了《督学学习调研制度》。 一是区教育督导室每季度组织区督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以教育的政策法规、督导评估理论、现代教育理论等为主,提倡理论学习和督导工作专题研究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是要求每位督学积极参与市、区“让读书成为教师的习惯”主题读书活动,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阅读书目,制订读书计划,每年至少精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撰写一篇质量较高的读书笔记。 三是要求每位督学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及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一次教育调研活动,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和顾问。 四是要求每位督学深入开展工作研究,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育和督导工作实践,提倡学习、调研和思考、动笔相结合,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督导工作研究文章。 同时,还要求每位区督学要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反馈制度实施情况,积极提出督导工作和修订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该制度不断完善,以进一步提高督导人员的水平和督学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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