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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模式 探索自主创新与汽车强国之路

不详 时间:2006-11-3

  “长安模式”证明,只有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才能实现幅度最大、价值最大的跨越式发展,同时也说明技术引进、技术消化和二次创新、以我为主的联合开发都是真正实现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必经阶段。

  “‘十一五’期间,长安拟投资56亿元用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开发,研发投入总体上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在10月29日举行的“中国汽车产业自主创新高层论坛”上,长安集团总裁徐留平透露了长安未来几年内的自主发展计划。

  该论坛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办。会上,专家们热论了自主创新与汽车强国的关系,并对长安多年来在自主创新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探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未来三年是车企决胜期

  “未来2-3年是汽车企业的决胜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在研讨时提出,新产品投放速度明显加快、价格策略成为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以及汽车行业开始优胜劣汰,都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到新阶段的显著特征。

  冯飞提出,尽管近年来上市的车型很多,但这些新车型80%是从国外汽车公司直接引进的。这种新产品投放市场方式反映出我国汽车产业外资推进型的特征,竞争方式明显带有跨国公司全球竞争的国内化,深层次上则反映出我国汽车整车研发能力的不足。

  尽管中国已经成为了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中国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大多数企业并未掌握核心技术,以致多年来尽管中方在合资企业中有资本控股权或对等控股权,却基本没有产品决策权和经营决策权,利益分配也取决于外方。

  应该理性地认识到,没有跨国公司的加入,中国汽车工业不仅难以实现技术上的迅速跨越,在经营、管理等方面也不会有快速的提升,但也不能忽略,跨国公司在动力总成的设计开发领域仍然对国内企业设防,在技术转让费、设计费、关键设备及零部件采购上提出的条件也较为苛刻。

  从汽车产业链和价值链来看,自主创新能力是汽车产业链的高端,是附加值较高的部分。如果有了自主创新能力,汽车企业就拥有了相应的产品技术权、开发权、商标权,不仅极大地提升企业竞争力,也拥有了与外资平等对话的地位,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成为优胜者,避免被“淘汰”的厄运。

  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一些汽车企业已经将研发放在了重要位置,在踏踏实实进行自主开发的同时,还与外资企业、国内科研院所积极合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培育自主创新体系。

  “长安模式”可资借鉴

  不久前,随着长安奔奔的下线,多年来雄踞微车之冠的长安正式拉开了进军轿车领域的序幕。据我们了解,即将铺开轿车战局的长安早已开始着手进行品牌整合。按照规划,长安在“十一五”期间将坚持“以微为本、以轿为主、发展商用、进军服务”的产品发展战略。

  我们了解到,长安今年实施了一项旨在全面提升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实现产品、市场、体系、文化、成本五大领先的“事业领先计划”,希望通过实施此项计划,长安能得到快速发展,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

  徐留平透露,“十一五”期间,长安将选择清洁、环保、节能的汽车作为自主创新的突破口,相继投放32款适合市场和用户需求的新车,其中,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汽车16款,同时推出排量在0.7~2.0升的多款发动机,努力实现国家对未来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达60%和1.5升以下轿车占乘用车比例达60%的目标。

  长安之所以在自主品牌、总体能力、人才资源、开发流程、知识产权五个方面收益颇丰,正是得益于该公司坚持不懈的自主创新及其“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成功模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长安汽车集团自主创新模式研究”课题组对“长安模式”进行了如下归纳: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依托,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视国外合资合作方为资源,在政府、国外合资合作方和企业三方联动之中,通过技术创新的渐进式升级构建起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

  今年7月,该课题组深入长安总部进行实地调研,并于日前完成了课题报告,对长安模式的内涵、特点及现实意义进行了归纳、分析、总结,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课题组认为,长安这种“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模式主要有三大优势:一是掌控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保持企业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二是通过核心技术的形成建立技术创新产品族;三是提升品牌价值。

  报告指出,“长安模式”证明只有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才能实现幅度最大、价值最大的跨越式发展。同时也说明技术引进、技术消化和二次创新、以我为主的联合开发都是真正实现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必经阶段,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实现离不开时间的沉淀、经验的探索和资源的集聚。

  自主创新还需政策助推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有利的外部条件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但自主创新能力的严重不足却成为制约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汽车企业肩上的责任非常重大。

  然而,在现有条件下,自主创新仅靠汽车企业“单打独斗”、“风雨一肩挑”,显然还不足以有力地推动中国向“汽车产业强国”转变。目前,自主创新不论在政策上、机制上、技术上都还存在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专家们认为,政府是汽车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重要支撑,日韩汽车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经验也表明,日韩汽车产业的腾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扶持。

  对于类似长安这样在自主创新道路上摸索前进的企业,政府应在体制、机制、税收等方面尽可能地提供支持,为自主创新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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