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07年2月1日起对部分进港车辆运输线路进行调整和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装箱运输车辆及货运汽车(2T以上)、低速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在0:00-24:00禁止驶入以下区域:
由泰山路-松花江路-骆霞公路-淮河路-小山路-闽江路-骆霞公路-珠江路-泰山路-凤洋一路-恒山西路-松花江路所形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其中松花江路(恒山路-骆霞公路)禁止集卡及货运汽车(10T以上)通行。松花江路(泰山路-恒山路)禁止集卡及货运汽车(10T以上)从泰山路驶入,允许由北往南通行。]
二、庐山路(九峰北路-新大路)0:00-24:00禁止集卡及货运汽车(5T以上)通行。
三、新大路(329国道-泰山路)0:00-24:00禁止集卡及货运汽车(5T以上)通行。
四、骆霞公路(黄河路-淮河路)在6:00-21:00实行单向限时通行,仅允许集卡及货运汽车(10T以上)由东向西行驶,即由淮河路通往黄河路。其它时段仍可双向通行。
五、集卡及货运汽车(10T以上)可以选择以下线路进入港区。
(一)高速公路方向进入二、三期码头:经泰山路———钱塘江路———保税北路;进四期码头:经泰山路———329国道。
(二)宁波通途路方向进入二、三期码头:经泰山路———钱塘江路———保税北路,允许经富春江路、甬江路至骆霞公路到保税北路。
(三)小港骆霞线方向进入二、三期码头:沿骆霞公路到保税北路,进四期码头可选择经富春江路、钱塘江路至泰山路、329国道。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